洋财发〔2023〕41号 关于转发汉中市财政局、市发改委《关于公布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的通知》的通知
发布时间:
2023-04-28 11:12:49
来源:洋县财政局、洋县发展和改革局
作者:洋县财政局、洋县发展和改革局
访问量:
索引号 |
0160389190/2023-000022 |
有效性 |
有效 |
发布机构 |
洋县发展和改革局 |
来源 |
洋县财政局、洋县发展和改革局 |
发布日期 |
2023-04-28 11:12:49 |
发文字号 |
洋财发〔2023〕41号 |
内容概述 |
洋财发〔2023〕41号 关于转发汉中市财政局、市发改委《关于公布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的通知》的通知 |
发布时间:2023-04-28 11:12:49
来源:洋县财政局、洋县发展和改革局
作者:洋县财政局、洋县发展和改革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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